1.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完成期限为一年,项目负责学院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,确保项目按期完成、学院预验收通过。
2.请项目负责人整理并提交以下验收材料:
⑴《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》;
⑵《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》原件扫描件;
⑶立项后签订的《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合同书》原件扫描件;
⑷《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总结报告》;
⑸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的佐证材料(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报告等);
⑹发表的论文等。